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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民捕获中华鲟后切块煮熟吃掉,因捕杀濒危动物获刑

admin2 2026-03-13 海钓 评论

捕杀野生中华鲟,渔民获刑一年四个月

一条野生的中华鲟,被切成鱼块后煮熟进而吃掉,没吃完的那部分被放置在了冰箱里。“水中大熊猫”遭遇了这般厄运,这使得人感到愤怒以及痛心。在办理一起中华鲟被非法捕获的案件进程当中,检察机关凭借科学严谨的态度还原中华鲟的死因,结合庭审展开科普以及法律宣传,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。

昨日,经由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随后法院进行公开宣判,宣告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同时并处罚金两万元。有记者了解得知,此乃长江水域首起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件。

通讯员 葛明亮 陈志佳

现代快报+/ZAKER南京记者 严君臣

渔民的鳗鱼苗网里缠着一条中华鲟

2021年3月6日上午8点多,有个渔民称老李,他开着船去收鳗鱼苗网,这片海域处在长江以及黄海的交汇处。他察觉到一张鳗苗网尾部的养苗器当中有个黑乎乎的东西,接着他妻子以及帮工把养苗器拽到了船上。老李看了之后,这条鱼头是尖尖的,头部皮肤有磨损,全身被细长网尾给包裹着。老李认出来这是中华鲟,“这是中华鲟,很值钱。我们带上去瞧瞧,看可不可以卖掉。”他打电话给收鱼的老王,“我抓到了一条中华鲟,已经死掉了,有没有人愿意买。”老王不敢收,让老李自己吃。

渔民捕获一条50多公斤野生中华鲟_捕杀野生中华鲟 渔民获刑 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

长江里,老李将中华鲟切开,掏出内脏,剁下鱼头,而后把鱼头扔进滚滚长江之中。接着,老李把剩下的鱼肉,剁成段,一一装进蛇皮袋。下午时分,老李和帮工一道把中华鲟从连兴港带上岸。之后渔民捕获一条50多公斤野生中华鲟,老李把那中华鲟塞进冰箱。随后,老李煮了一段中华鲟鱼块,尝了几口。

3月9日,民警将老李从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带走,公安机关觉得他有非法捕捞以及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,已展开立案侦查。公安机关在老李住处冰箱里,查获两段疑似中华鲟的肉块,还有一袋疑似中华鲟的鱼肉,在厨房灶台又查获一盘已烹饪的疑似中华鲟鱼肉,加起来一共20多斤。

查清鱼的“身份”,整体价值数十万元

老李家如实进行了供述,然而心里却有点想不明白,“吃一条死掉的鱼怎么就被视作犯罪行为呢哪?中华鲟它自己钻进鳗鱼苗的网里面难道能够怪我自己吗哪?”。

在3月11日这一天,收到了公安机关发出的提前介入邀请,于是崇川区检察院派出了环境资源办案团队去引导侦查。检察机关觉得对于这件事,首先要弄清楚鱼的“身份”哦,也就是思索老李所分割的鱼到底是不是野生中华鲟呢?

被称作“水中大熊猫”的中华鲟,是地球最早一批出现的脊椎动物之一,作为研究鱼类演化的关键参照对象,有着重大科学价值以及无法估计的生态、社会、经济价值。

检察院建议,侦查机关要依法妥当地保管已被扣押的疑似中华鲟鱼块,还要尽快去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,对涉案鱼类的种属、性别、活体长度、重量、性成熟程度等方面展开鉴定。并且,检察院建议侦查机关把捕获过程以及分割过程调查清楚,以此确认涉案疑似中华鲟被捕获时的存活状况。

涉案鱼组织经司法鉴定,其物种是中华鲟,年龄大概在5龄至6龄,属于幼鱼,整体价值为人民币19.2308万元到37.5万元。专家表示,中华鲟死后会沉底,随后内脏腐烂会渐渐上浮到水面。考量本案中华鲟鱼块的新鲜程度,能够认定该中华鲟是活体进入鳗鱼苗网之后才死亡的。

定置的鳗苗网与本案危害存在因果关系

5月,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说老李被抓冤不冤呢,检察机关觉得这得去分析行为构成情况。老李、老李妻子以及帮工的证言能证实,老李在没有取得鳗苗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时候,定置了25张鳗苗网来捕捞鳗苗。老李实施了无证捕捞的行为,这是具有违法性的。

再来瞧瞧主观故意的情况。老李有这样的供述,其设置非法的鳗苗网,目的在于谋取利益,然而呢,这些网同样能够捕获到别的渔获物。老李通常是直接把渔获物留下来自己食用或者用于出售。检察机关结合他在捕获中华鲟之后的客观行为,像他明明知道是中华鲟还去联系买家收购等供述,判定他在主观方面持有放任的态度,属于间接故意。

检察机关经过综合认定,老李所定置的鳗苗网,与本案所造成的危害结果,就是捕获了一尾中华鲟并且致使其死亡,在刑法层面存在着因果关系,老李因此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在本案当中老李起到了主导作用,老李的妻子以及帮工主观恶性相对较小,不构成犯罪。

如此看来,老李一点都不冤。

捕杀野生中华鲟 渔民获刑 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_渔民捕获一条50多公斤野生中华鲟

40多名渔民观看庭审直播,接受普法教育

这是一起在长江流域发生的,对于珍稀、濒危野生动物有危害的,十分罕见的案件,它同时还是一个非常不错的,能起到科普以及普法作用的案例。

文化程度较低的被告人老李,知晓自身行为具备违法性,然而对于违法程度以及会产生的危害后果,其认识并不到位。承办人进行了3次讯问,从特许捕捞制度的必要性、渔业资源的承载能力、中华鲟的珍惜程度等多个方面,展开全面的释法说理,以使被告人能够充分认识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危害性,并促使其真心悔过。

法庭审理现场,检察机关运用多媒体进行示证,以此直观呈现本案相关证据,还邀请了专业人士出庭发表见解,通过阐述详细解释中华鲟的生活习性、生存现状,以及涉案网具的具体结构、工作原理等内容,最终阐释出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危害性。

开庭的那一日,身处远在启东,以及连兴港的40多名渔民,借助网络电视去观看庭审直播。看见熟人老李站在被告席之上,众人都纷纷摇头,满是惋惜之情。

现场渔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:要是往后于网中瞧见中华鲟,该如何是好呢?检察官给出回应:需在安全的水域即刻将其放生,还要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。

Tags:危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 中华鲟 长江流域 非法捕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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