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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 王高伟 王一凡
7月6日上午,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会同农村农业局、林业局等部门,放行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大鲵(俗称“鲵鱼”) ”)。 专家表示,这只野生大鲵重达3公斤,在自然环境中生存了至少10年,较为罕见。
放生大鲵
5日晚22时00分左右,蕲春县公安局六合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,称自己在面地湾附近钓鱼时在岸边捡到一条造型奇特的四足鱼。六合镇塑料街桥。 疑似国家保护动物——大鲵。
派出所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证实报警人所说的四足鱼实际上是大鲵。
垂钓者用抄网将大鲵捞起,放入干净的水桶中
据了解,报警人当时正在附近钓鱼,在六合街面地湾大桥附近小溪旁的泥滩上发现了这条鲵鱼。 由于滩涂水体浑浊,夜间水中含氧量较低,当时蝾螈是趴在地上的。 他在泥滩上一动不动,状态极其虚弱。 如果不及时转移,他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。
警方分析现场情况后,立即采取救援行动。
在渔友的帮助下,他们用网将大鲵转移到岸边,放入干净的水桶中。 钓友们用自己的矿泉水冲洗它的身体。 同时,民警迅速联系县局食药环保大队及相关部门,将其带至派出所妥善安置。
在民警的精心照料下,大鲵逐渐康复。
由于火蜥蜴在河滩上停留的时间太长,回来的路上它从嘴里吐出了很多泥。 民警赶回屋后,迅速清理水池,将火蜥蜴放入水池中,并不断用清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。 池内不断换水,保持水温稳定。 在民警的精心照料下,大鲵逐渐康复。
当晚23:00左右,蕲春县野生动物和森林植保站工作人员赶到六合派出所。 站长李卫东证实,这是一只野生鲵,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。 经检查发现,其体长约70厘米,体重3公斤多。 它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疾病和损伤。 目前身体状况良好,符合释放条件。
7月6日上午10时许,蕲春县公安局会同乡农业局、林业局、药营岩水库管理处等部门,前往县内药营岩水库寻找合适水域救助火蜥蜴“搬进新家了。”
蕲春县公安局会同乡农业局、林业局等部门前往县内药英岩水库放生火蜥蜴
据站长李卫东介绍,此次放流的野生大鲵已经自然生长了至少10年野生娃娃鱼,比较罕见。 大鲵对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,其迁徙能力是动物中最差的之一。 渔民发现它的地点并不是它长期生活的环境。 估计是最近雨水太多,从山区上游冲进河里,顺流而下。 迄今为止。
(图片由记者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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